中國檢察機關已著手沒收與錢志敏相關的逾61,800枚比特幣及其他資產,此案涉及403.8億元人民幣(57億美元)的投資詐騙,錢志敏目前正在英國服刑。
摘要
- 中國檢察機關已著手沒收與57億美元投資詐騙案相關的逾61,800枚比特幣,該案涉及超過102,000名投資者。
- 這些資產與錢志敏有關,她於2017年逃離中國,後來在英國被判處11年8個月監禁。
- 中國法院已給予受害者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六個月時間參與沒收程序。
- 英國高等法院裁定,受害者所有權主張應適用中國法律,但他們對被扣押比特幣的權利歸屬仍未解決。
據中國財經媒體第一財經報導,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10月13日宣布,已受理一項追回涉嫌透過2014年至2017年間運作的非法集資計劃所取得資產的申請。
該法院於9月28日正式受理此案,並開啟為期六個月的期限,供受影響的投資者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參與沒收程序。
檢察機關正追繳這些加密貨幣,以及現金、珠寶、金融投資和其他據信是用該計劃所得款項購買的財產。
根據中國法院對該案的說明,超過102,000名投資者合計損失超過199億元人民幣。
中國追查與錢志敏相關的比特幣及其他資產
沒收請求涉及透過天津藍天格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積累的資產,該公司由錢志敏控制,在中國多個城市推銷投資產品。
從2014年4月到2017年8月,該公司據稱透過未經許可的理財產品籌集了403.78億元人民幣,這些產品向投資者承諾保證本金償還和異常高的回報。
檢察機關表示,大部分資金用於償還現有投資者、為虛構的投資項目融資,以及購買加密貨幣、房地產、車輛和奢侈品。
這些資金在很大程度上偏離了向客戶宣傳的商業活動,導致數千名投資者無法收回原始投資。
根據法院公告,被確定沒收的資產包括逾61,800枚BTC、超過72,700枚比特幣現金和超過360萬枚XRP,以及比特幣黃金、比特幣SV、狗狗幣和其他持倉。
中國檢察機關已請求追回違法所得、使用這些所得購得的財產以及從這些資產產生的任何收益,但以根據適用法律返還給投資者的金額為限。
未參與當前程序的投資者仍保留從追回資產中獲得賠償的資格。
錢志敏如何將比特幣轉移至英國
錢志敏於2017年7月在當局調查該投資運作時逃離中國,攜帶了一台存有加密貨幣錢包訪問權限的電腦。
她隨後使用聖基茨和尼維斯護照以張雅迪之名進入英國,調查人員稱她在當地與同夥合作,將加密貨幣兌換成現金、房產和其他資產。
正如crypto.news此前報導,錢志敏的投資產品承諾回報高達300%,吸引了投入從數十萬到數百萬元人民幣不等的投資者。
英國調查人員在2018年收到有關疑似犯罪資產的情報後開始追蹤這些資金。
在當年10月和11月對倫敦一處房產和保險箱的搜查中,倫敦警察廳查獲了可訪問大量比特幣持倉的設備和私鑰。
錢志敏最終在2024年4月被捕,此前進行了一項涉及英國和中國執法機構的調查。
她的同夥簡雯於2024年因洗錢與該詐騙相關的加密貨幣而被判處六年八個月監禁。
錢其後於2025年9月對洗錢罪行認罪,並於11月11日在南華克刑事法院被判處11年八個月監禁。
英國法院裁定中國法律適用於比特幣所有權主張
與此同時,關於誰在法律上有權獲得被扣押比特幣的爭議仍待英國法院裁決。
在10月12日的判決中,高等法院法官馬克·特納裁定,中國法律應管轄受害者為尋求分得該加密貨幣而提出的基礎所有權主張。
該裁決是在關於投資者能否透過涉及欺詐性投資合約及追蹤被盜資金的索賠,依英國法確立所有權的辯論之後作出的。
法院認定,原始投資交易、所指的不當行為及比特幣購買均發生在中國,因此中國法律適用於基礎權利。
據報導,約有16,000名受害者加入了英國的追償程序,其中關於比特幣所有權的主張仍未解決。
根據英國《2002年犯罪收益法》第281條,申請人必須確立對民事追償目標資產的合法所有權權益。
10月的裁決並未確定個別投資者是否有權獲得該比特幣,或其追償是否應包括其後升值所帶來的收益。
代表部分受害者的律師正在提起上訴,同時預計將有進一步的聽證會審查中國法律的適用及支持個別所有權主張的證據。
英國檢察官另行根據《犯罪收益法》尋求對被扣押資產的民事追償,而高等法院尚未就對該加密貨幣的相互競爭主張作出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