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hood 執行長拒絕 AMC 對股票代幣的否決權

代幣化證券發行人同意法律糾紛股票代幣RobinhoodAMC
3 小時前來源: crypto.news
Robinhood 執行長拒絕 AMC 對股票代幣的否決權

Robinhood 執行長 Vlad Tenev 於 9 月 9 日為該公司的 AMC 股票代幣辯護,主張上市公司不應自動控制參考其上市股票的第三方證券。

摘要

  • Robinhood 執行長 Vlad Tenev 表示,參考公開交易股票的代幣無需 AMC 同意。
  • Robinhood 將每個股票代幣描述為一種債務證券,由標的抵押股票一對一支持。
  • 代幣持有者獲得股息調整,但缺乏附屬於所參考 AMC 股票的投票權。
  • AMC 執行長 Adam Aron 威脅採取法律和監管行動,除非 Robinhood 停止提供 AMC 代幣。
  • Robinhood 尚未宣布將如何投票表決作為抵押品持有的標的股票。

Tenev 是在 CNBC 的「Squawk Box」採訪中發表上述言論,這是他自與 AMC Entertainment 執行長 Adam Aron 的爭議升級以來首次在電視上回應。

「發行人應該擁有並確實擁有對其發行股票的權利和義務的控制權,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控制一切,」Tenev 表示。他主張公司不能阻止獨立公司發行參考公開交易股票的獨立證券。

「發行人同意取決於你具體在做什麼,」Tenev 補充道。他表示 Robinhood 的產品「不應自動需要發行人同意」,儘管這一立場尚未獲得 SEC 或法院的公開裁決。

Aron 對這一解釋提出異議。他主張 Robinhood 正在利用 AMC 的名稱和股價,在未經公司參與的情況下創建一種平行金融產品。分歧的核心在於,當持有者並不合法擁有所參考的股票時,經濟曝險是否應作為股票代幣進行行銷。

AMC 股票代幣是債務證券,而非股票

Tenev 表示,每個 Robinhood 股票代幣都由作為抵押品持有的標的股票一對一支持。代幣本身是由 Robinhood Assets Jersey Limited 發行的債務證券,而非 AMC 發行的股票。

投資者獲得對 AMC 股價變化的曝險以及反映股息的付款。他們不獲得投票權,也不會被記錄在 AMC 的股東名冊上。他們的法律索賠對象是代幣發行人,而非直接針對 AMC。

Robinhood 於 2025 年 6 月為歐洲客戶推出股票代幣產品,隨後透過 Robinhood Wallet 擴大使用範圍。這些產品不提供給美國客戶,且未根據美國證券法註冊。

該公司已將其代幣化策略與基於 Arbitrum 技術的專用區塊鏈連接。正如 crypto.news 報導,Robinhood Chain 費用為 Arbitrum 提供收入來源,同時支持代幣化資產和其他金融應用。

AMC 執行長威脅採取法律行動並提交 SEC

Aron 最初表示 AMC 與 Robinhood 的代幣無關,並未授權或認可它。他後來呼籲 Robinhood「停止」交易該產品,並表示 AMC 的證券律師將審查可能的法律行動。

AMC 執行長還表示,公司將向 SEC 提出此事。截至 9 月 10 日,尚未發現有關 AMC 代幣的公開訴訟或 SEC 執法行動。

Robinhood 首席法律官 Dan Gallagher 拒絕了 Aron 的要求。「我們對美國證券法略知一二,不會『DECIST』(停止),」Gallagher 寫道,並提及 Aron 原始貼文中的一個拼寫錯誤。Aron 後來表示,這個拼寫錯誤是刻意為之的幽默。

Tenev 隨後強化了 Gallagher 的立場,表示 Robinhood 支持其股票代幣。該公司尚未表示計劃移除與 AMC 相關的產品。

投票權與代幣定價仍未解決

Robinhood 控制著作為抵押品的標的股份,但 Tenev 表示,該公司尚未宣布這些股份將如何投票。這留下了一個未解決的治理問題,因為代幣持有者沒有直接投票權。

這場爭論還涉及價格形成。Securitize 執行長 Carlos Domingo 指出,一個與 AMC 相關的代幣對據報導交易價格約為參考股價的 60 倍。流動性稀薄和套利途徑有限,可能使代幣價格與其追蹤的資產脫節。

Robinhood 表示,其代幣為國際投資者提供了投資美國股票的途徑。批評者認為,被稱為股票代幣的產品要麼應代表直接的法律所有權,要麼應附有更清晰的說明,解釋其基於債務的結構。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已認識到,代幣化證券可以使用不同的法律模式。其監管指引區分了代表直接所有權的工具與參照標的資產的獨立證券。

下一個正式進展可能來自 AMC 的法律團隊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任一方採取公開行動之前,Robinhood 的 AMC 代幣仍可供符合條件的國際用戶使用,而 Tenev 對發行人同意的解讀仍是該公司的法律立場,而非已確立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