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已成為受監管加密貨幣較為開放的伊斯蘭金融市場之一,2025年持牌交易所的交易額增長23%,達到171.4億令吉,即超過40億美元。
摘要
- 馬來西亞受監管的數位資產交易所在2025年錄得171.4億令吉的交易額,年增23%。
- 截至2026年中,十家數位資產營運商在交易所、託管機構和發行平台方面持有馬來西亞監管資格。
- 比特幣、以太幣、XRP和恆星幣目前出現在馬來西亞官方的符合伊斯蘭教法數位資產名單上。
-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今年正透過三項倡議測試令吉穩定幣和代幣化存款。
- 惠譽預期伊斯蘭加密產品將逐步發展,因為各司法管轄區對伊斯蘭教法的看法仍存在分歧。
惠譽評級於9月16日表示,馬來西亞的監管框架和國家伊斯蘭教法處理方式,使數位資產進入其伊斯蘭金融市場的路徑比其他幾個司法管轄區更為清晰。該評級機構指出,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已監管10家數位資產業務。
該交易數據得到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2026年數位資產市場更新的獨立支持。該監管機構記錄到2025年受監管數位資產交易所的交易額為171.4億令吉,而一年前為139.3億令吉。
惠譽表示,該金額僅約占馬來西亞國內股票市場交易額的2.5%,使得受監管加密貨幣活動與傳統證券交易相比規模較小。
馬來西亞加密市場結合監管與伊斯蘭教法篩選
馬來西亞的框架將受監管數位資產活動分為交易所、首次交易所發行平台和數位資產託管機構。
證監會目前的官方數位資產登記冊列出五家數位資產交易所營運商:HATA Digital、Luno Malaysia、MX Global、SINEGY DAX和Kinetic DAX。Kapital DX和Pitch Platforms作為IEO營運商出現,而CoKeeps、Gambit Custody和Jada Platform則是註冊數位資產託管機構。
惠譽在報告2026年上半年末有10家受監管數位資產參與者時,計算了相同的三個類別。
馬來西亞的伊斯蘭教法框架與這些許可規則並存。證監會的伊斯蘭教法諮詢委員會於2020年首次考慮數位資產的處理方式,裁定受監管數位貨幣從伊斯蘭教法角度可符合mal(即財產)的資格。該委員會表示,在證監會註冊交易所上對符合條件的數位資產進行投資和交易,在滿足其要求時是允許的。
比特幣、以太幣、XRP和萊特幣在該委員會2020年7月的會議上獲得符合伊斯蘭教法的地位。比特幣現金於2021年跟進,而後續決定涵蓋了包括Solana、Cardano、Chainlink、Uniswap、Avalanche、Polkadot和恆星幣在內的資產。
證監會目前的名單在2024年12月委員會會議後認定恆星幣符合伊斯蘭教法。自2026年3月30日起,尋求將其他數位貨幣作為符合伊斯蘭教法產品提供的受監管交易所,必須根據修訂後的伊斯蘭資本市場規則獲得該委員會的認可。
受監管交易所交易額達到171.4億令吉
受監管加密貨幣交易的增長延續了馬來西亞證券監管機構記錄的多年擴張。
證監會數據顯示,交易活動從2024年的139.3億令吉躍升至2025年的171.4億令吉。其2025年年度報告將此增長部分歸因於透過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機構採用以及主要市場更清晰的監管。參與馬來西亞受監管數位資產市場的投資者數量較2024年增加約29%。
該監管機構計算到2025年底在認可交易所上市的數位資產有23種。它還報告了傳統資本市場公司的參與,包括提供數位資產期貨准入的股票經紀商和透過投資策略提供曝險的基金經理。
2026年5月,證監會修訂了其數位資產交易所規則。新框架簡化了持牌交易所推出產品的流程,同時提高了涵蓋客戶資產保護、治理、財務資源、所有權及管理標準的要求。
數位資產交易所營運商預計將於2026年成為馬來西亞金融市場申訴專員服務的成員,讓投資者能夠使用其正式爭議解決框架。證監會表示,已對四家未註冊交易所採取行政行動,並與包括Google在內的科技公司合作,限制未經授權營運商的推廣活動。
Crypto.news報導,Bybit於4月領投了對受監管的馬來西亞交易所Hata的800萬美元A輪投資。Hata表示,在馬來西亞監管批准下營運期間,其於2025年處理了10.4億令吉的交易量。
Bybit在與當地監管機構接觸後,已從馬來西亞的投資者警示名單中移除。此次移除並未使Bybit本身成為受證監會監管的馬來西亞交易所;其當地投資是透過Hata進行的。
馬來西亞銀行對直接加密貨幣服務仍持謹慎態度
惠譽表示,銀行對馬來西亞加密貨幣市場的參與,在很大程度上仍限於向受監管營運商提供的服務。
惠譽在主要伊斯蘭金融市場中審查的大多數伊斯蘭銀行,尚未從直接加密貨幣交易、經紀、託管或融資中產生重大收入。該評級機構表示,更深入的參與可能產生費用收入,但也可能使銀行面臨營運、流動性、合規、聲譽及伊斯蘭教法合規風險。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正在推進一條專注於受監管數位貨幣和代幣化的獨立路線。
2月,央行透過其數位資產創新中心確認了三項涉及令吉穩定幣和代幣化存款的舉措。這些項目涵蓋批發國內及跨境支付,包括代幣化資產的結算。部分測試將審查伊斯蘭教法考量。
國家銀行表示,在評估測試後,打算在2026年底前就令吉穩定幣和代幣化存款提供更多明確指引。數位資產創新中心自2025年6月啟動以來,已與來自銀行和非銀行領域的30多個國內外組織接觸。
其資產代幣化工作組的創始成員包括大馬銀行、聯昌國際銀行、豐隆銀行、肯納格投資銀行、馬來亞銀行、MIDF Amanah投資銀行、興業投資銀行及馬來西亞渣打銀行。馬來西亞伊斯蘭銀行和馬來西亞拉吉希銀行則列於其觀察員機構之中。
央行將該計劃描述為涉及代幣化貨幣和基於區塊鏈的金融服務的實驗,而非批准參與銀行進行不受限制的加密貨幣交易。
正如crypto.news在2月所報導,馬來西亞的數位資產測試包括與令吉掛鉤的穩定幣和代幣化存款,監管機構正在研究國內及跨境結算應用。
惠譽認為各市場對伊斯蘭教法的處理方式不同
惠譽預計,伊斯蘭金融中的加密貨幣產品將「在一些司法管轄區繼續逐步發展」,但不預期採用會一致推進。
該機構指出,存在不同的宗教解釋,且伊斯蘭金融機構會計與審計組織及伊斯蘭金融服務委員會缺乏正式的加密貨幣指引。惠譽表示,缺乏共同標準「限制了各司法管轄區之間的協調統一」。
在惠譽的比較中,阿聯酋代表另一個活躍市場。該評級機構表示,杜拜虛擬資產監管局監管的實體在2025年處理了近6,800億美元的交易量,而管理資產超過25億美元。截至2026年9月,已有超過55家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獲得許可。
惠譽表示,阿聯酋高等伊斯蘭教法機構在2025年認定比特幣交易為允許。少數傳統銀行和伊斯蘭銀行隨後開始提供加密貨幣經紀和託管服務,使當地銀行比許多伊斯蘭金融市場的銀行有更直接的參與。
根據惠譽(Fitch)的資料,截至2026年9月,巴林已有九家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在營運,而該國央行於6月向該國首家穩定幣發行商發放了牌照。卡達則更集中於數位資產基礎設施以及與資產擔保融資相關的區塊鏈應用。
在惠譽發布報告時,沙烏地阿拉伯尚未頒布專門規範加密貨幣的法規。根據惠譽,巴基斯坦在喀拉蚩的伊斯蘭教學院(Jamia Darul Uloom Karachi)之教法裁決部門(Darul Ifta)發布教令(fatwa),指出加密貨幣在伊斯蘭教法下不構成財富之後,呈現出不同的伊斯蘭教法立場。
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持續依據其證券框架監管數位資產的發行、交易與託管,而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ank Negara)則表示數位資產在馬來西亞並非法定貨幣。這兩個監管機構對資本市場活動以及支付或貨幣事務維持各自獨立的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