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hood與AMC衝突或加速美國股票代幣監管規則制定

代幣化股票監管Robinhood訴訟AMCSEC
2026-09-04來源: crypto.news
Robinhood與AMC衝突或加速美國股票代幣監管規則制定

Robinhood 已拒絕 AMC Entertainment 要求停止與 AMC 相關代幣交易的要求,將一場關於其 189 種股票產品之一的爭議,轉變為對美國規則可能如何對待第三方代幣化股票的考驗。

摘要

  • Robinhood 的法律總監告訴 AMC,在該影院連鎖公司要求停止交易後,讓其律師出面。
  • AMC 代幣持有者獲得經濟曝險,但並不擁有股份或取得股東權利。
  • RedStone 表示,發行方的同意和證券註冊將決定哪些代幣化模式能存活。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顧問已尋求對第三方代幣化證券進行明確的所有權揭露和監督。

Robinhood 首席法律官 Dan Gallagher 拒絕了 AMC 執行長 Adam Aron 要求停止交易與該公司股票相關代幣的要求,在 X 上寫道,該券商不會「DECIST」,然後告訴 AMC「讓你们的律師來吧」。

Robinhood 執行長 Vlad Tenev 支持 Gallagher 的回應,幾分鐘後表示公司支持其股票代幣。這些聲明升級了一場公開爭議,該爭議始於 Aron 表示 AMC 既未批准也未參與該產品。

Robinhood-AMC 衝突從反對轉向法律威脅

Aron 最初指責 Robinhood 未經公司授權行銷與 AMC 相關的證券。正如 crypto.news 先前報導,這家影院連鎖公司的執行長將該產品描述為「可鄙的」,並表示外部證券法律顧問將審查此事。

在 Tenev 要求他解釋其擔憂後,Aron 辯稱 Robinhood 透過位於美國境外澤西島的實體創造了一個合成市場。據 AMC 執行長稱,股票代幣購買者並未獲得普通股東所擁有的投票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

Aron 還聲稱,一個單獨的追蹤 AMC 的市場可能干擾公司對其籌資活動的控制。他呼籲 Robinhood 自願「停止並終止」,並表示 AMC 將考慮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審查該安排。

截至發稿時,尚未宣布對 Robinhood 的 AMC 產品提起訴訟或採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執法行動。因此,Aron 的聲明仍是指控,而非 Robinhood 違反美國證券法的認定。

Gallagher 曾在 2011 年至 2015 年間擔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他拒絕了該要求,但沒有給出詳細的法律回應。Tenev 隨後轉發了 Gallagher 的訊息,並重申 Robinhood 對該產品的支持。

Robinhood 股票代幣提供曝險但無 AMC 所有權

Robinhood 的文件將這些資產描述為由 Robinhood Assets (Jersey) Limited 發行的代幣化債務證券,而非它們所追蹤的公司發行的股票。

根據公司的股票代幣文件,每個 ERC-20 代幣對應於特定股票或交易所交易基金,並使用 Chainlink 數據饋送將其參考價格發布在鏈上。Robinhood 表示,這些代幣由持牌託管人持有的基礎股票以一對一方式支持。

然而,擁有代幣並不賦予持有者對 AMC 或任何其他被參考公司的法律或實益權利。代幣持有者不能作為 AMC 股東投票,他們的索賠取決於他們與澤西島發行方的合約關係。

Robinhood 表示,投資者可以在二級市場出售代幣,或在完成身份和反洗錢檢查後與發行方贖回。如果發行方破產,公司表示獨立證券代理人將出售基礎股票,並安排向符合條件的代幣持有者支付現金。

公司行動也遵循與傳統持股不同的流程。Robinhood 透過鏈上乘數管理股息和股票分割,該乘數會調整每個代幣所代表的股票數量,而不改變持有者的原始代幣餘額。

該公司 2026 年 7 月的季度申報文件指出,在澤西島獲得的批准並不構成監管認可或審慎監管。列支敦士登金融市場管理局根據歐盟招股說明書條例批准了基礎招股說明書,因其完整性、一致性及易於理解,但 Robinhood 的申報文件表示,該決定不應被視為對發行人或其產品的認可。

股票代幣尚未根據美國證券法註冊,不得在美國或向美國人士發售、出售或交付。根據 Robinhood 的說法,加拿大、英國和瑞士也適用限制。

對於美國投資者而言,這些限制意味著 AMC 代幣目前不能作為透過美國券商購買 AMC 股票的替代方案。儘管如此,Robinhood 在其申報文件中承認,該產品可能使公司面臨監管、訴訟、合約、營運和聲譽風險。

RedStone 認為同意與註冊是分界線

區塊鏈預言機提供商 RedStone 的聯合創始人 Marcin Kaźmierczak 告訴 crypto.news,AMC 的反對涉及 Robinhood 如何建構和發行該資產,而非區塊鏈技術的使用。

「這場爭議不是代幣化問題。Robinhood 將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包裝成離岸、未註冊的衍生品,而未通知該公司,因此這種反應是可以預見的。這是一個同意和註冊的問題。」

Kaźmierczak 表示,最有可能通過監管審查的產品將涉及被參考的公司,並從一開始就符合證券要求。在他看來,發行人支持的工具比旨在在美國證券註冊之外運作的合成產品具有更強的路徑。

「預期這場鬥爭將加速推動實際的美國框架,而不是減緩代幣化進程。」

他的評論描述了預期的政策效果,並未確立上市公司目前擁有法律權利來批准所有引用其股票的第三方衍生品。Robinhood 結構的合法性將取決於適用的證券、衍生品、揭露和行銷規則,以及該產品提供的司法管轄區。

RWA.xyz 數據顯示,截至 9 月 4 日,已發行的代幣化股票價值約為 29.1 億美元,30 天內上漲 17.5%。該追蹤器列出了 5,245 種產品,並將 Robinhood 列為追蹤平台中的第六位,擁有 189 種資產,總價值約為 1.032 億美元。

美國規則區分所有權與合成曝險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公司財務部、投資管理部以及交易和市場部在 1 月的工作人員聲明中,正式區分了發行人贊助和第三方代幣化證券。

在發行人贊助的模式下,公司或其代理人可以直接在區塊鏈上記錄證券,或使用代幣在鏈下股東名冊中啟動變更。第三方也可以將另一家公司的證券代幣化,但 SEC 工作人員表示,由此產生的產品可能不提供對原始發行人的所有權權益或合約索賠。

根據 SEC 的聲明,第三方結構可能使買家面臨與代幣提供者相關的風險,包括其可能破產,而直接持有標的股票的持有人可能不會面臨這些風險。

2 月,SEC 的投資者諮詢委員會建議強制揭露代幣持有人的所有權權利。該委員會還呼籲 SEC、州或金融業監管局對中介機構進行監督,並提供交易保護,以確保投資者獲得最佳可用的執行條件。

兩個證券轉讓團體隨後推動發行人支持的產品,同時要求 SEC 限制對非關聯代幣的救濟。大陸股票轉讓與信託公司和證券轉讓協會認為,第三方產品可能使投資者對託管、股息、投票、破產索賠以及合法股東的身份產生混淆。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另行準備了一條有限的代幣化股票監管路徑,可能允許選定平台在特定條件下測試連續交易。目前尚未公佈最終的資格規則或實施日期,現有的聯邦證券要求仍然有效。

納斯達克已於三月獲得SEC的試點批准,涵蓋符合條件的羅素1000指數證券及主要指數掛鉤的ETF。在已批准的結構下,參與者可以選擇傳統或代幣化結算,同時享有與標的證券相同的權利和定價。